释义 |
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女方不一定要退彩礼,彩礼要在符合法定退还条件才能退还。一是夫妻结婚后,如果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那么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二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上出现困难的,那么女方也要退还彩礼。所以只要当事人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就可不退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