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得以“大病不赔付”为理由拒赔登革热治疗费用,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付义务。 2. 《保险法》第五十条:“在保险合同订立前,保险公司应当将保险责任、免除或者限制保险责任的条款及其解释说明等内容告知被保险人。”保险合同应当明确约定保险责任和免除或限制保险责任的情形。 3.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告知或者未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为由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得以被保险人未告知或未如实告知有关情况为由拒绝理赔。 因此,保险公司不得以“大病不赔付”为理由拒赔登革热治疗费用,应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应当在购买保险时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情况,并如实告知有关情况,以免影响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