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整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怎么做? |
释义 | 离婚协议抚养费的调整可通过协商或提供证据来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原定抚养费数额不适应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有特殊需求等情况,法院应支持要求调整的一方。父母不得因子女改姓而拒付抚养费,如有纠纷应恢复原姓氏。 法律分析 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 1、一般由双方协商一致;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要求调整的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适应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下,对于其主张,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何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拓展延伸 修改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用有哪些方法? 修改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用有多种方法。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并达成一致,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和其他相关因素,重新确定抚养费用的数额。其次,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抚养费用的调整。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收入、财产状况、子女的生活需求等因素进行裁决。此外,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也可以通过申请变更离婚协议来调整抚养费用。总之,修改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费用需要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并且应考虑到子女的最佳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 结语 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至第五十九条,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因素进行裁决。双方可以重新确定抚养费用的数额,或者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以调整抚养费用。无论如何,子女的最佳利益和父母的实际情况都应该被充分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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