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整离婚协议抚养费的办法: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商一致。若双方协商不成的,要求调整的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原定抚养费数额不适应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下,对于其主张,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