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新还旧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是怎样的 |
释义 | 借新还旧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情况为:新债与旧债的担保人不是同一个人,并且担保人不知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达成了约定的,则担保人不再对新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一、保证责任有什么哪些情况保证人能免责 承担责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般担保,即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另一种是连带担保责任,即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1、在担保期间,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再对未经共同同意转让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担保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4、连带责任担保的债权人未要求担保人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或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5、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人,应当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6、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二、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形如下: 1、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约定转换为股权; 2、债务人破产清算,此时应按清算会计处理; 3、债务人重组,权利义务没有实质性变化; 4、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借新还旧时,旧债已履行。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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