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13年1月18日以后,配偶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被认定为什么行为 |
释义 | 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的方式:满足有配偶、以夫妻名义、持续且稳定的共同居住这三个要件,即可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且因此导致当事人离婚的,其无过错的配偶可主张相应的离婚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如何认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俗称“包二奶”、“姘居”。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法律制裁的对象。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这种同居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何认定,什么是重婚 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 1、有配偶者;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符合这三个要件,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 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我妻子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算重婚吗? 妻子如果与别人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犯重婚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属于重婚的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怎样认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认定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 如果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则构成重婚同居;对犯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有: (一)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二)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三)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什么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俗称“包二奶”、“姘居”。偶尔地与他人同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属于法律制裁的对象。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的离婚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且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这种同居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破坏了夫妻间相互对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不健康、不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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