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
释义 | 一、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桂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 三、桂林校车使用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分别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征求意见,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3、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4、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批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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