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2年贵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
释义 | 一、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必须间隔12个月及以上的限制。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即: (一)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已经结清全部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二)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一套未结清的住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30%; (三)申请时,若缴存职工家庭有两套以上(含)住房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缴存职工家庭有1笔(含)以上已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 倍执行。 三、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 对同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 四、支持公积金补息贷款。 结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实际,开展省直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 五、本通知未做出规定的,按照省直现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贵阳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规定在本市(或本地户口在外地)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贵阳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提供未婚证明或承诺)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二)购买住房的 1、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2、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三)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四)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五)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贵阳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公证、抵押等有关贷款手续。 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办妥后,原则上由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还贷账户。 贵阳公积金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贵阳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 2、等额本金还款法; 3、一次还本付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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