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德州市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法律依据有哪些 |
| 释义 | 一、德州市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法律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2、《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三条:国家设置注册计量师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计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需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计量技术工作。其他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第六条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3、《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节选) 第六条:符合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 二、德州市一级注册计量师报考法律依据节选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相应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3、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4、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免一科报考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 (三)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四)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免一科报名条件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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