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公司开个人发票去税务机关开。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1、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2、调出发票查验; 3、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4、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5、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