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公章的合同章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是有的; 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有效,合同专用章只是履行公章的部分职能,只能在与客户签合同时有效。公章代替合同章使用没问题。分公司没有合同专用章,如果分公司是子公司形式,完全可以用公章签合同,否则就不行了。 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已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分公司印章一般认定为合同有效。根据《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分公司是否可以被处罚 分公司是可以成为行政处罚对象的,分公司作为处罚对象的主体资格,在将分公司作为行政处罚当事人,必须是已经取得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合法经济组织。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违法应该由总公司来承担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分公司并不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也不能够在民事诉讼之中充当被告的地位,必须要和总公司一起担当被告,分公司是不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公司可以收购分公司吗 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是不可以兼并收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