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于事业单位保险缴费比例,个人和企业各占一定的比例,单位缴费比例:20%(部分城市为19%) 个人缴费比例 :8% 【缴费基数规定】: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为下限,300%为上限作为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基本养老保险 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具体政策以各省市规定为准),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