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四川成都创业园免费入驻条件有哪些
释义
    成都创业园推出了免费入驻政策,旨在吸引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或其他有利于新城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入驻。标准包括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文化传播、电子信息等业态的企业,以及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和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同时,特困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优惠政策包括房租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
    法律分析
    一、成都创业园免费入驻标准
    1. 从事科技研发与应用、新型材料、生物制药、工程设计、美术设计、动漫创意、文化传播、电子信息等业态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或其他有利于新城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
    2. 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以及利用电子信息技术进行研发经营的企业;
    3. 在校级或以上的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特别是拥有各类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的项目。创办的企业和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并且具有明确的创业意向和创业方案;
    4、特困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5、入驻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并保证入驻后每年每10平米安置1名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
    6、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可申请入驻:能够提供适合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在创服中心进行科技研发的;入驻3个月内完成吸纳大学生就业任务,并保证入驻后每年每10平米安置1名大学生就业或见习的。
    二、入园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房租补贴:第一年第二年均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50%房租补贴。
    2、创业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对入园企业每户补贴10000元。女大学生创业每人每年直补2000元。
    3、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大学生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或资助证明一年内,招用大学生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4、社保补贴:入园企业招聘未就业特困家庭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限内,按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5、简化注册流程: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放宽注册条件,降低注册门槛,在校生可在宿舍创业注册公司。
    6、税费减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内(1至12月)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划分为三档政策》规定,中小企业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其中,中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微型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于成都创业园,根据成都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由税务部门按照实际缴纳的税额的90%一次性返还给企业。
    2. 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按照实际缴纳的税额的90%一次性减免给企业。
    3. 用地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成都市范围内使用土地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土地价格优惠。
    4. 金融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以申请获得小额贷款、担保、信用贷款等金融支持。
    5. 人才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以申请获得人才引进、培训、住房等方面的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优惠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成都市相关部门的政策进行调整,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内容,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操作。
    结语
    成都创业园欢迎有志之士前来入驻,我们致力于为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或其他有利于新城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企业,以及商贸物流、现代服务业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我们也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房租补贴、创业补贴、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保补贴等,帮助企业尽快发展壮大。
    法律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09-01)\t第四十七条\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慈善法(2016-03-16)\t第四十三条\t国有企业实施慈善捐赠应当遵守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履行批准和备案程序。
    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09-01)\t第四十五条\t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及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无偿服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7 22: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