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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登记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一、登记离婚冷静期需要什么材料
    1、登记离婚冷静期需要四种材料,分别是:
    (1)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双方到民政局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申请离婚,等待期后办理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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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16:0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