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吴忠市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条件是什么 律师在宁夏区内变更执业机构或者因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等需要在专职律师、兼职律师公职、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之间进行转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律师执业变更: 1.区内转所的(A类法律资格证律师不受限制2011年前持C类法律资格证的律师只能在14个放宽区执业,2011年后持C类法律资格证的只能在报考时候户籍所在地执业); 2.跨区转所的; 3.设立新所的; 4.原律师事务所解散或被注销的; 5.工作变动、身份信息变化的; 6.其他确需变更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不予办理执业变更: 1.受到停止执业行政处罚没有执行完毕的; 2.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没有执行完毕,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3.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在完成清算、办理注销前,该所负责人、合伙人和对律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 4.合伙人、派驻律师申请转出而未办理退出合伙、撤回派驻登记的; 5.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 二、吴忠市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的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夏季上午08:30到12:00,下午14:30到18:30;冬季上午08:30到12:00,下午14:00到18: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