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怎么才能改判别的 |
释义 | 对于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有存在重大立功表现时,才有可能被改判死缓。死刑犯检举揭发的犯罪案件必须与自己犯罪危害性同等,即也是处死刑的案件,方可从轻、减轻处罚,系重大立功表现。 一、死缓期间是不是在监狱执行 死期缓刑执行罪犯应当依法在监狱执行刑罚改造。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罪犯送监狱执行。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的,死缓期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二年期间没有故意伤害的,一般改判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二、强奸罪怎样才能减少判刑 强奸罪减少判刑的条件:犯罪嫌疑人自首、有立功表现、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重大立功表现有哪些情形 重大立功表现如下: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核实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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