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遗产继承不宜分割的不动产 |
释义 | 不宜分割的不动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分割:可以折价分割,将不宜分割的遗产,通过变卖的形式折现款,按应继份额的比例分配现款。不宜分割的遗产,由一名继承人继承,对其他继承人的损失进行补偿。 一、四种遗产分割的方式是什么? 遗产分割的四种方式是:实物分割、采取折价、适当补偿、共同共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分割遗产时,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不宜分割的财产,应当采取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进行处理。 二、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有什么 财产分割协议注意事项: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三、遗产继承和债务清偿的方法有哪些 有下列方法: 1.先行清算与清偿,然后分割遗产。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他们的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遗产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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