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国投资者认资产并购时如何缴付出资 |
释义 | 外国投资者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在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的,对与资产对价等额部分的出资,投资者应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价支付期限内缴付;其余部分的出资应符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 一、外资企业的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外国合营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 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股权式经营企业。这种企业由中外双方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承担风险、分配利润,多采用公司制。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作企业,是指外国合作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同中国合营者(我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 我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契约式经营企业。中外双方投资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 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项,合作方式灵活。 3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简称外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依照我国法律,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4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这也是外商投资企业的一种形式,是指外国股东同中国股东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公司股份必须占公司的注册资本的 25%以上。 二、股权变更事项须提交的文件 (一)向先前核准限公司设立的外经贸委提交下列材料,获取同意股权转让的审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审批机关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别、撤消《批准证书》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不需提交); 4、公司股东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别变更的决议; 5、出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投资者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6、原投资方签署的关于中止原企业合同、章程的协议; 7、海关、税务部门的完税证明; 8、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及符合内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的公司印章; 9、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向内资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股权转让协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该企业注册资本金到位情况的审计报告; 6、公司股东资格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文件; 8、属于国有资产转让,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 9、原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件印(加盖原登记机关印章); 10、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其设立程序为:申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办理用地手续。通过签订土地使用协议或者厂房租赁协议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生产场地。外商投资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需到国土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办理外汇登记手续。银行开户。开立外汇账户。开立人民币账户。税务登记。进出口货物征免税审批需提交以下材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货物发票;进出口许可证影印件等。报关提货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进口或出口货物报关单;货物发票;装箱单;进出口货物免征税证明(如果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话);运(提)单;进出口许可证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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