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孩子在学校遭受意外伤害时,如果学校购买了保险,监护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为了证明孩子的损失以及理赔的需要,监护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通常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校意外伤害证明书或医院诊断证明书。证明孩子受到意外伤害并需要进行治疗。 2.孩子的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证明孩子因此次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 3.孩子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孩子的身份信息及与申请理赔人的关系。 4.监护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证明监护人的身份信息及与被保险人的关系。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警察调查材料、现场照片等。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应当立即通知保险人,同时提供保险合同规定的证明和资料。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证明自己的法定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意思的能力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当事人因违约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因交付、使用、维修等方面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直接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的费用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