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权利被侵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释义 | 1、确认侵权事实的存在并分析自己专利的可靠性对侵权的标的物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得证据,以确定侵权事实的存在。同时要仔细在确定自己的专利权是否存在被宣告无效的可能。 2、查清侵权的具体情况和遭受损失的程度即查清侵权行为人所侵权的程度,包括生产规模、使用情况、销售渠道、销售数量、价格、据此测算出所受经济损失的额度以及侵权行为人的单位,姓名,地址等等。 3、决定对策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自己的实际,采取相应对策: (1)若自己有能力实施或已实施,并希望继续独占市场的,应采取坚决制止该侵权行为的措施,根据掌握的确凿的证据所测算出的经济技术益损失程度,坚决要求予赔偿; (2)若自己不具备实施能力,或虽自己能够实施,但仍希望他人有偿实施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补订许可证合同,把侵权行为转化许可实施协议。 4、可以采取的具体步骤: (1)自己或代理人一道直接与侵权交涉,在不损害自己权益的情况下协商解决; (2)如协议不成,又确有必要,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予以调处; (3)若对专利管理机关的决定不服,可在通过调查公司进行解决。 一、专利被侵权应该如何维权 1、首先应该要做的工作就是收集专利侵权的证据,收集了有利证据了,后面不管用哪种形式维权都才有利于自己。解决专利侵权时应当收集的证据包括: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 (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品及其销售发票、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技术特征对比材料等证据。 (3)赔偿金额证据。证明其提出的赔偿金额有事实依据。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如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2、证据收集好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形选择如下侵权解决方式: (1)首先是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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