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骨折对方全责赔多少 |
释义 | 1、事故认定书是处理基础。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事故处理的基本证据,其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尤其是其中的事故责任,直接影响了赔偿的责任主体以及赔偿数额划分。 一般的,事故认定书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事故的处理与赔偿大可待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后开始。 2、骨折伤害大小影响赔偿数额。 骨折伤害的严重程度决定了赔偿项目类型,一般骨折伤害的案件,受害人仅可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常见项目。如果骨折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的,则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项目。 一、车祸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进行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权利的保护。 综上所述,申请人需要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等资料进行伤残鉴定。 二、发生车祸怎么处理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先抢救伤者,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对未逃逸的交通事故,而且不需要检验鉴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做出认定书。对逃逸事故,如果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要求认定的,应当在10日内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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