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姻过错方能否要小孩
释义
法律主观:
婚姻过错方具体有以下四种: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的。 在我国,只有当夫妻一方有上述错过行为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才可以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 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随便看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的从业人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义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履行的义务 -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职工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法定义务和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有哪些 -法律知识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 -法律知识
简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知识
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履行什么职责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有?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有哪些?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的说法错误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什么权利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义务 -法律知识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义务 法律问题
律师能会见恐怖活动犯罪分子吗
恐怖犯罪律师会见的条件 -律师会见
首谋
首脑外交
首期付款
首位签约权
首席大法官
首席大检察官
首席代表
首席法官
首席法律顾问
首席顾问
首席监事
首席检察官
首席秘书
首席书记官
首席司法官
首席行政长官
首席执行人
首席仲裁人
首席仲裁员
首席主教
首席专员
首席总管
首先发明者
首先在法庭陈述权
首先专利权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2/12 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