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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过错方能否要小孩
释义
    

法律主观:
    


    婚姻过错方具体有以下四种: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 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的。 在我国,只有当夫妻一方有上述错过行为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才可以要求 离婚损害赔偿 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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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3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