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交车上被人挤倒摔倒哪些人有责任赔偿 |
释义 | 公交车上被人挤倒摔倒,有责任赔偿的人如下: 1、如果公交车司机没有尽到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的,则由公交公司承担责任 2、如果公交车司机尽到了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是由于第三人的推挤导致乘客摔倒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公交车司机没有尽到保障乘客人身安全的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一、出租车司机开门撞了别人的车是谁的责任 要具体分析的。若司机未按指定位置停车,则乘客该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或不该承担责任。因为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要根据有无过错和过错的程度而决定责任的分担。如果是出租车司机完全尽到了义务,被撞的人就应该承担责任,如摩托车或电动车等违规驶入指定的出租车停车位,导致的后果乘客也不该承担责任。 二、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怎么认定责任? 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这么认定责任:1、违规停车的,认定司机及乘客承担全部责任;2、正常停车的,司机未尽提醒义务,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3、正常停车的,司机尽到提醒义务,乘客擅自开车门的,认定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三、在商场内滑倒摔伤,商场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商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商场没有在地滑的地方尽到合理提醒,导致对方滑倒,应该承担侵权损害赔偿,如果商场已经明显尽到了合理提醒的义务,在地滑处也立了牌子,对方因为没看见摔倒,商场可以减轻或者免除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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