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纠纷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对代位权纠纷的规定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 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债权人代位权是如何构成的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从而使债权人具有代位权。 代位权诉讼的被告是如何确定的 代位权诉讼的被告是债务人的相对人,即次债务人。债权人是向法院起诉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因此将相对人列为被告,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范围的规定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仅限于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行使的客体,应是债务人非专属于本人的财产权利;如果债权人行使债务人的一项权利,已经足以保全自己的债权不应就债务人的其他权利行使代位权;法律其他规定等。 代位权有没有法律效力 代位权有法律效力。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1、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是受限制,并未丧失;2、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只能对超出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债务人;3、代位权成立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的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灭。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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