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唐山市实施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将适用新标准和新办法,并且不再设定收入标准,具体金额由各区县标准执行。 独生子女费是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旨在缓解独生子女家庭承担子女教育和其他负担的压力。唐山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定中,唐山市取消了原有的分收入补贴标准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做法,新的发放标准为每名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每年发放1200元,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具体的发放标准。此外,在新规定下,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还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低价租房等优惠政策。符合领取独生子女费的条件包括:父母均为独生子女,户籍在唐山市,并且独生子女出生满60天。申请时,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如果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有变化,领取独生子女费的人需要重新申请吗?如果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和办法发生变化,已经享受独生子女费的人不需要重新申请。但是,如果该人户籍、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及时更新个人信息和资料,以便享受相关政策。 唐山市实施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旨在进一步减轻独生子女家庭的负担,提升其生活质量。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需要及时了解政策内容,积极申请和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三条 城市居民家庭的独生子女,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优惠,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