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婆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义务,对于父母已故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同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有赡养义务,对于已故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分析 不可以。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在父母离异时,就会发生抚养权归属的问题,无论是通过协议还是通过抚养权变更诉讼,都不可能直接把抚养权变更给外婆,但是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拓展延伸 外婆的抚养权:权益保障与法律限制 外婆的抚养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权益保障与法律限制。根据我国法律,外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抚养孩子的权利。首先,如果父母无法履行抚养责任,外婆可以申请抚养权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其次,如果父母双方都无法履行抚养责任或者有严重不良行为,法院也会考虑外婆作为抚养人的合适性。然而,法律也对外婆的抚养权进行限制,例如,如果外婆年龄较大或者身体状况不适合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考虑其他亲属或监护人的合适性。总之,外婆的抚养权在法律框架下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 结语 外婆的抚养权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权益保障与法律限制。根据我国法律,外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抚养孩子的权利。然而,法律也对外婆的抚养权进行限制,例如年龄或身体状况等因素。总之,外婆的抚养权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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