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是一种重大疾病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确诊罕见或严重疾病时获得高额理赔。但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可能会以被保险人的占位疾病为由拒绝理赔。此时,被保险人可以提供证明材料,以避免被拒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二十条:“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并告知被保险人。” 3.《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人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有不合理之处,导致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赔偿金额不确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应当充分告知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 5.《保险法》第五十五条:“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情况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应当视情况变化,重新评估保险标的。” 总结: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详细了解合同内容,并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情况。同时,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对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并告知被保险人。若保险公司未能充分履行职责,导致被保险人的占位疾病被当作拒赔理由,被保险人可以提供证明材料,以避免被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