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即可。 2.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总公司可以把其效益好的资产转移给子公司,把不良资产处理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