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证管理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证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一、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50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工业用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应: 1、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2、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4、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二手房产权年限怎么算 二手房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用法律规定的年限减去已经使用过的年限即可。一般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如果购买了在该土地建造的二手房。用70年减去已经使用的土地年限,即为该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商业用地使用年限 商业土地最高是四十年的使用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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