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当兵体检合格后,并且通过政治审核、确定为“应征公民”的,自己不去服兵役的将依据法规予以处罚。当然已经通过征兵体检,而在应征对象政审或者其它原因、不为征兵办公室确定为“应征公民”的,那就没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