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行政处罚听证会流程1。听证前记录员的工作 (1)。检查听证参与者是否在场。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是否到场?请注明身份 2、记录员:当事人(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请注明身份。请工作人员向主持人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进行检查。 (2)请大家静下心来,下面宣布听证纪律:1。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3、听证参与者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离开; 4、听证人员不得大声喧哗、鼓掌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的工作 (1)主持人:当事人因对一案行政处罚告知不服,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今天在此公开举行听证会。本听证会由本人担任听证主持人,由记录员担任。 (2)主持人:现告知听证参与者听证的权利和义务。 1、行政处罚听证过程有哪些?参与者在听证会上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或放弃听证; (2)有权申请回避; (3)有权陈述、辩护和质证; (4)有权查看听证笔录。 2、参与者在听证会上有下列义务: (1)依法听证; (2)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 (3)遵守听证纪律。 3、听证调查阶段 (1)各方简要陈述1。主持人:以下案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依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二、主持人:以下由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陈述.申辩。举证质证阶段 1、主持人: (1).以下请案件调查人员举证,举证时应说明证据来源.要证明的对象,并简要宣读证据内容。 (2)请将案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件调查人员出示的证据。 2、主持人: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对审查人员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证时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法性进行质疑、说明和驳回。对于有异议的证据,双方可以当场提问、质证、辨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到(四)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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