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双方应该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对自己的疾病情况不实告知,被保险公司认为是故意隐瞒或欺诈行为,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保或解除保险合同。但是,如果投保人可以证明其疾病情况是在自己知识范围之外或者确实忘记告知,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双方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 2. 《保险法》第四十六条:“投保人在投保时对疾病、身体伤害或者其他风险情况不实告知的,被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 3.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被保险人在解除合同前,应当及时向投保人发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在收到投保人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未解除合同的,视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 4. 《保险法》第四十八条:“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者欺诈,以致于保险合同成立后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5. 《保险法》第五十条:“被保险人有证据证明,其故意隐瞒或者欺诈行为并非故意的,或者其故意隐瞒或者欺诈行为并没有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除颤疾病被保险公司认定为不诚实告知,如果投保人可以证明自己对疾病情况的不实告知是在自己知识范围之外或者确实忘记告知,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