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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留学生丢了护照怎么办理
释义
    本文介绍了留学生在丢失护照时可以办理的补办护照手续。如果护照在国内没有被用于出境,可以办理以下几种形式的补办护照手续:第一种是在护照丢失前还没有开始出境,需要通知移民局护照及签证丢失,并向学校申请延期开学日期,然后向当地所在丢失区域派出所报案,并索取报案证明,最后在当地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的报纸登报丢失声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和上述两项证明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补办护照手续,办理手续规定周期最长
    法律分析
    如果在留学生丢失护照时护照在国内没有被用于出境,可以办理以下几种形式的补办护照手续:
    1. 如果护照丢失前还没有开始出境,首先需要通知移民局护照及签证丢失,并向学校申请延期开学日期。然后,需要向当地所在丢失区域派出所报案,并索取报案证明。接下来,在当地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的报纸登报丢失声明。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上述两项证明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补办护照手续。办理手续规定周期最长为3个月。补办完成后,应与使馆取得联系,并将报案证明和报纸登报丢失声明复印件递交使馆负责人,办理补贴签证手续。
    第二种,护照在国外丢失,办理程序分两种情况:
    1.第一时间与领事馆取得联系并携带本人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去中国使领馆,申请挂失办理,大概办理费需要两至三个月。中国领馆会给学生出示一张临时身份证明纸,短期内使用。等到护照办理完毕后,再补贴签证。
    2.也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在中国户口所在地由家人帮助申请补发护照手续,取得护照后再寄往日本办理补办签证手续。时间可以灵活掌握。
    第三种,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
    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主要指要国外的身份证、居留证、注册的学生证、就职证明)申请补发护照。
    二、护照是什么
    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拓展延伸
    护照是出国旅行和进行国际交流的重要证件,护照的遗失或者损坏可能给个人带来很大的不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办理护照补办手续。
    根据《护照法》的规定,护照补办手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护照补办手续。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护照丢失或者损坏的证明,并且需要填写《护照补办申请表》。最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补办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护照补办手续时,申请人需要填写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且不能提供虚假材料。如果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出入境管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并且可能会对申请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另外,申请人办理护照补办手续时,需要携带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照片要求申请人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拍照,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
    总的来说,办理护照补办手续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申请人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拍照,并且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如果申请人能够遵守相关规定,那么就可以顺利办理护照补办手续,以便出国旅行和进行国际交流。
    结语
    如果在留学生丢失护照时护照在国内没有被用于出境,可以办理以下几种形式的补办护照手续:第一种是如果护照丢失前还没有开始出境,需要先通知移民局护照及签证丢失,并向学校申请延期开学日期。然后,向当地所在丢失区域派出所报案,并索取报案证明。接下来,在当地市级以上出入境管理处指定的报纸登报丢失声明。最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以及上述两项证明去当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补办护照手续。办理手续规定周期最长为3个月。补办完成后,应与使馆取得联系,并将报案证明和报纸登报丢失声明复印件递交使馆负责人,办理补贴签证手续。第二种是护照在国外丢失,办理程序分两种情况:第一时间与领事馆取得联系并携带本人护照及签证复印件去中国使领馆,申请挂失办理,大概办理费需要两至三个月。中国领馆会给学生出示一张临时身份证明纸,短期内使用。等到护照办理完毕后,再补贴签证。也可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在中国户口所在地由家人帮助申请补发护照手续,取得护照后再寄往日本办理补办签证手续。时间可以灵活掌握。第三种是出境后又返回国内丢失护照,可持本人在国外的身份证明申请补发护照。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到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护照一词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章 外国人停留居留 第一节 停留居留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外国专家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制定并定期调整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指导目录。
    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制度,对外国留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范围和时限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正):第八章 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六十九条 中国境外个人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可以进入中国境内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权益受国家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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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0: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