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有什么用?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的作用为: 1、作为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的前提性文件; 2、作为离婚的双方分割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3、一旦发生当事人因此约定的内容发生争议而起诉的,该协议书还是法院判决的一份证据。 一、冷战半个月是不是可以离婚了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的一种方式。这种情况,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再经过30天冷静期之后,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一种方式。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行调解,经查明男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则应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孕期离婚胎儿怎么办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或者因女方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间离婚的目的。 怀孕期间如何离婚请参照以下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夫妻关系从当事人领取离婚证时起解除。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撤销。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和平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和平离婚需要四个手续。具体如下: 1、夫妻双方需要先协商好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2、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 3、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4、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三十天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或者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离婚证,那么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和平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一般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 我国协议离婚的特征是: 1、协议离婚的基础是合意离婚; 2、协议离婚的性质是直接协议离婚,即直接依据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即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 3、协议离婚也适用于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离婚协议的离婚; 4、协议离婚须进行登记方发生法律效力,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应该包含什么内容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只有自愿离婚的协议才有效; 2、子女监护权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的监护权达成一致意见,愿意上子女跟谁最有利于成长就跟谁; 3、女子的约定,双方必须就子女生活费达成协议,上学、生病就医等的费用原则上凭票均摊; 4、包括房产、存款等的分割; 5、夫妻公公债务的处理; 6、其它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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