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回避的事由包括哪些 |
释义 | 1、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纪检部回避原则 回避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书记员发现案件与自己有利害关系,必须退出对本案的承办。当事人也有权依法申请案件承办人员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由法律规定。检察人员从事检察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二、第三人能委托诉讼代理人吗 如果已经成年,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在以下情况下,应回避:1、如果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2、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