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工作人员变造存单骗取财物银行工作人员构成何罪? |
释义 | 法律分析: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秩序,对象是金融票证,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基本材料,通过剪接、挖补、涂改等方法对金融票证的主要内容加以改变。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金融票证不允许伪造和变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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