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公司是否会因“基因”原因拒赔胃癌? |
释义 | 法律分析: 重疾险公司是否会因“基因”原因拒赔胃癌?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一方面,根据《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告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情况,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如实告知了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附加条件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另一方面,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医疗机构不得擅自公开或者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基因信息。因此,重疾险公司在理赔时不能以被保险人的基因信息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个人健康状况等情况,保险公司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告知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情况,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承保、附加条件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守病人的医疗保密,不得擅自公开或者泄露病人的个人信息,包括病人的基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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