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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乡镇政府的强拆执法权是否存在
释义
    乡镇政府是否有强拆执法权,以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乡一级政府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享有行政强制权。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告诫、陈述和申辩、制作执行决定书、送达以及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根据《土地管理法》,乡镇政府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和标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裁定。
    法律分析
    一、乡镇政府是否有强拆执法权
    乡一级政府有强制执行的权力的。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
    1、告诫;
    2、陈述和申辩;
    3、制作执行决定书;
    4、送达;
    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五)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是怎样的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的申请,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对不受理的应当在五日内书面通知行政机关,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行政决定不具备法定执行效力、行政决定没有法定依据、明显事实不清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以及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裁定不予执行。经审查,认为符合申请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在三日内发布公告并送达当事人,限定当事人履行的期限。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乡镇政府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享有行政强制权。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时需经过告诫、陈述和申辩、制作执行决定书、送达、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等程序。土地征收方面,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手续包括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进行审查,裁定是否执行等步骤。以上是对乡镇政府强拆执法权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手续的简要概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三条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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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7:5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