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保管的具体方法应该有哪些 |
释义 | 遗产保管的具体方法有:交专业保管机关保管;将遗产财产进行清理,列出明细等。遗产由遗嘱执行人保管,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可以由继承人担任,继承人保管遗产的,应当妥善保管。 一、民法典指定继承人可以看遗嘱吗 可以给继承人看,也应该给继承人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保管遗产。在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通知继承开始,并分割遗产。 三、遗嘱执行人的职责到底是怎样的 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做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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