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军人伴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释义 | 军人结婚需提供户口薄、身份证,签字声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军人需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负责政治审查。军人需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法律分析 一、与军人结婚需要提供什么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薄; (二)居民身份证; (三)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四)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法律规定 (一)军人应当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单位对恋爱对象负责政治审查。 根据《规定》要求,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立恋爱关系以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的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的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二)军人应当在结婚前一个月向单位提交申请,单位负责审查。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审查内容还包括军人配偶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要求军人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规定》要求,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负责审批。营职、专业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关的文职干部,士官,军队正式职工申请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团职、专业技术9级以上军官和职级相当的文职干部申请结婚的,由其所在单位的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审查完毕后,应当制作结婚涵调报告表。 (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军人和配偶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申请登记,登记时应当提供申请结婚报告表,军人一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军人单位提供的结婚涵调报告表。非军人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即可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军人在结婚前需要向单位提供恋爱报告并接受政治审查。结婚申请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给单位,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登记结婚。军人和配偶应当携带所需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双方需提供户口薄、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文件。同时,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非军人方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与军人当事人的关系声明。请各位当事人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合法合规地完成婚姻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六条军人依法参加军人保险并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军人有权查询、核对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要求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办理养老、医疗等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提供军人保险和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一章总则第十条国家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七章褒扬激励第六十条国家、地方和军队举行重大庆典活动时,应当邀请退役军人代表参加。 被邀请的退役军人参加重大庆典活动时,可以穿着退役时的制式服装,佩戴服现役期间和退役后荣获的勋章、奖章、纪念章等徽章。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