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当记录达到三次的(除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外),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2、如您第五次违法行为为“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被“莞微劝导”记录的,也将依法进行处罚;3、违法记录达到五次的,除处罚外,还会到您单位或住所上门约谈,有可能会对您的社会信用造成影响;4、若在三个月内没有新增违法记录,违法记录将会清零;5、第六次违法行为被“莞微劝导”记录的(通行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将会对车辆进行扣留处理。 法律依据: 《凤岗交警开启“莞微劝导”小程序执法》 第一条 电动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冲红灯、逆行等时有发生,针对这些不文明、不守秩序人员的违法行为,近日,凤岗交警大队开启了“莞微劝导”小程序执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登记备案,以督促其遵守交通法规。 第二条 在凤岗客运汽车站附近路段,交警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市民进行劝导教育,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与此同时,利用“莞微劝导”小程序,把行为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登记在案”。市民只要打开小程序,就能进行自我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