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能否调取已故父母的档案 |
释义 | 1、可以找有关单位协助你查阅、复印,复合件需要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2、复印件你可以收藏、使用,但档案原件不会让你带走。 3、如果需要使用你亲属档案的内容:自己也无权亲自去查阅,只能要求你亲属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是相关国家机关去查阅、复印,本人和家属无权查阅个人档案。 一、在网上是否可以查询已婚未婚 在网上不可以查询已婚未婚。可以查询已婚未婚的方法: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 2、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别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3、当事人的监护人和近亲属在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时,可以查询当事人的婚姻信息。 二、离婚协议丢失了如何补办 如果是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与配偶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 如果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可以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 三、人才档案与党员档案是放在一起的吗 分两种情况; 1、看党员是否发展完毕,如果还是预备党员,党员档案最好放到党支部,发展完毕且相关资料整理完毕后由党支部放到你的人事档案里; 2、如果你已经是正式党员,且材料齐全了,可以让学校复印一份党员档案,然后将党员档案原件放进你的人事档案里,复印件加盖学校党委党章交给接收你组织关系的党支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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