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现行法律对法律事实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确认。从法律属性上看,律师见证属于“私证”,依法必须查证属实,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目前已得到国内社会的广泛认可。2,出具律师函旨在敦促弟弟停止侵权行为,履行返还义务,对弟弟是一种警告和建议。3,弟弟受到律师函可能会根据律师的建议停止侵权行为,也可能不不予理睬,此时要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