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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中规定“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可以吗
释义
    可以。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的定义及构成要件】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一、格式合同有没有无效的法律?
    格式条款指的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二、签订劳务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吗?
    注意事项如下: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要弄清单位是否是合法企业,且合同中写明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
    2、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
    5、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6、社会保险约定。
    7、不要签空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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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