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怎么构成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本罪的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供应作血液制品的单位;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方面由违规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制品,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构成。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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