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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规章医疗机构投诉档案的内容不包括?
释义
    依据《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规章,医疗机构投诉档案的内容不包括患者家属的基本信息
    ,医疗机构应当规范投诉管理工作,定期统计投诉情况,统计结果应当与年终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评优评先等相结合。
    众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未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或者未按规章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章进行处置。
    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制订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
    (二)投诉管理混乱的;
    (三)未按规章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的;
    (四)未按规章及时处置投诉并反馈患者的;
    (五)对接待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投诉,未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发布违背或者夸大事实、渲染事件处置过程的信息的。
    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医疗机构的投诉处
    理工作;
    (二)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
    提出处置意见,及时答复患者;
    (三)建立和完善投诉的接待和处置程序;
    (四)参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五)开展医患沟通及投诉处置培训,开展医疗风险防范教育;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包括:
    A.设置统一的投诉管理部门
    B.配备专(兼)职人员
    C.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D.公布医疗纠纷程序和联系方法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3号
    第五条  医疗机构投诉的接待、处置工作应当贯彻“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医疗风险管理,优化服务过程,改善就诊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安全隐患,减少医疗纠纷及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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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2:4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