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共有权证书的房屋共有,实质上是指共有的房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里所指的共有的房屋一般分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所谓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第三十三条规定:式样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其他部门、单位制作的证书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