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规定是婚后取得财产和收入,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财产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如果女方出资款是女方婚前个人的积蓄,可以凭出资证明主张这部分权益。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分割财产的一致意见,可以上法院起诉解决。 一、离婚财产是否一定要均分 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但并不是完全一人一半。 离婚时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财产分割的: 一、如果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二、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则对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仍归一方所有。 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自行协商的,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又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再婚又要离婚的财产分割和初婚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在离婚时,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夫妻婚后取得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一般是平均分配财产,但是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