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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超生10年后是否应该追究?
释义
    本文讲述了计划生育政策下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和行政处罚时效问题。虽然计划生育政策下的违反者可能会受到追究,但法律并未规定追究时效限制。同时,派出所不能以此为由不给孩子上户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为2年。
    法律分析
    尽管如此,一旦被曝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仍然可能会受到追究。而且,法律并未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追究时效。实际上,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非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为,因此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
    一、重婚后可以在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吗
    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是未婚先育、超生、还是所谓的重婚所生子女都可以上户口。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虽然重婚生的孩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应被依法征收相应的社会抚养费。但那属于计生部门的管辖范畴,与派出所无关。派出所不能以此为理由不给孩子上户口。
    二、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几年
    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2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拓展延伸
    未婚孩子上户口如何办理
    未婚孩子的户口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
    2、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
    3、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了。
    结语
    尽管如此,一旦被曝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仍然可能会受到追究。而且,法律并未规定违反计划生育的追究时效限制。实际上,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并非行政处罚,而是行政征收行为,因此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追诉时效限制。同时,重婚后可以在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不能以此为理由不给孩子上户口。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是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第三十一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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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2:5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