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同居纠纷案件当中,想将共同生活的全部事实都举出强而有力的证据是根本不可能办到的,但举出必要的、基本的证据是需要的。如: 双方共同出游时的甜蜜、放松的照片(包括不雅的照片),证明双方已经明确关系,并亲密无间; 婚纱照,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视为自己的“爱人”或者“配偶”; 接待双方父母共同出游照片,证明双方已经对父母宣称双方之间的男女关系; 在双方日记、通话、短信、邮件、书信中所体现的双方以夫妻相称的称谓及相互经济关系,证明双方之间已经在进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生活; 双方互相代理对方的对外事务(取款、签合同、代交费等),共同投资、共同购置大件财产,为共同生活或对方事务付出劳务或者支出费用的相关证明(证人证言、各种生活支出费用单据等),证明双方已经将对方作为自己的经济共同体对待。 一、如何取得婚外情证据 可以搜集以下证据,用来证明婚外情: (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 (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 (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 (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保留下来作为证据。 (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 (六)保证书或者悔过书:配偶本人亲笔书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文书,证明其有婚外情的事实。 (七)证人证言:如居住地房东、邻居或者小区保安等人员的证言等 二、如何证明对方重婚 证明对方重婚,可收集下列证据: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所需证据包括结婚登记或伪造结婚证、与他人生育的出生证明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的,可以收集的具体证据包括,朋友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保证书、忏悔书等。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